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運用自然條件減災規劃-以雲林縣頂寮及山子內排水為例水利規劃試驗所

  發刊期數:第0532期/ 發布日期:112/03/24

雲林縣頂寮大排及山子內大排係屬牛挑灣排水系統,為雲林縣管區域排水,現況整治率偏低,部分既有土渠及護岸通水斷面不足,於民國110年0802豪大雨排水路水位高漲,且受下游牛挑灣溪排水外水頂托影響無法立即排洪,造成淹水災情,爰考量尚未全部完成治理工程前提下,運用在地自然條件,規劃相關防洪減災輔助措施,達到減輕區域災害風險及程度目標。

水利規劃試驗所蒐集地籍及農地種植盤點等資料,並至區內相關村里訪談,深入了解與掌握流域現況,彙整地方需求以凝聚共識,並透過現地勘查,與當地農民交流,了解淹水潛在原因,透過模式建置與分析過程,確認問題後提出對應改善方案。

經檢視渠道縱斷面水理成果,山子內大排與頂寮大排既有護岸、土渠段皆有通水斷面不足而溢堤情況。其次,潭東橋上游右岸農排及農田高程皆低於山子內大排外水最高水位,且無自動閘門或舌閥抵禦,進而形成外水倒灌溢淹至潭東村週邊農地,為現況淹水主因。

減災策略
1. 渠道整理:考量治理工程尚未完成前,研擬渠道整理方案,改善現況尚未完成整治斷面瓶頸,並於潭東村鄰近農排增設自動閘門防止外水倒灌及迴水造成農排溢淹,減輕淹水面積。
2. 台糖農地在地滯洪:台糖農地(291ha)在地滯洪後,減少下游牛挑灣溪逕流量,有助於減輕牛挑灣溪下游渠道負擔,提升區域內水排除能力。
3. 休耕或種植水稻農地在地滯洪:針對仍有積淹水之子集水區,將其中二期作休耕或種植水稻之私有農地做為在地滯洪(188ha)使用後,評估可進一步提升淹水改善成效至約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