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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公地適度開放種植,以兼顧河防安全與民眾需求!第二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532期/ 發布日期:112/03/24

河川區域種植規定與使用行為,在配合時代轉變陸續修訂迄今及第二河川局(以下簡稱二河局)同仁二十多年來辦理民眾申請種植使用的經驗傳承下,申請種植、退還保證金等相關流程及所需文件內容,皆已簡化並制度化,不僅後續接手承辦容易進入狀況,亦能讓民眾了解自身權益。

二河局為配合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簡政便民服務理念,111年度辦理兩場河川種植使用申請展期案件到鄉服務計畫,考量苗栗縣民眾赴竹北辦公場所辦理種植申請作業,所需路途相對遙遠,故第一場擇定於111年10月12日假苗栗縣公館鄉公所辦理到鄉服務;另考量二河局轄管4條河川中,民眾申請頭前溪種植案件最為大宗,故第二場擇定於111年10月14日假新竹縣芎林鄉公所辦理到鄉服務。

到鄉服務期間,二河局依據河川種植區域等級分級成果,輔導並受理民眾申請種植並協助填寫相關文件,是日公所亦配合協助提供良好的場地、器材,並熱心地提前通知村里長以轉知更多民眾,將服務效益最大化,爰兩場計畫皆圓滿完成。

兩場次經統計近30位民眾前往辦理或詢問,且民眾所提種植相關問題皆於現場獲得答覆與協助,申請人對於二河局辦理到鄉服務之作為多表示認可,給予本署為民服務之肯定,未來二河局將持續辦理到鄉服務,以維簡政便民政策之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