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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有才寮排水在地滯洪與後續治理工作河川海岸組

  發刊期數:第0548期/ 發布日期:112/07/14

雲林縣管區排有才寮排水因治理經費估算高達27億元,經費龐大且治理期程長,爰先以台糖農場推動在地滯洪,109年已先完成示範面積2公頃,110年擴大推動於111年4月完成面積1,150公頃。在地滯洪工程經費低、工期短,無需徵收土地且可維持農田樣貌及原有使用功能;於颱洪期間可蓄積洪水,減少地表逕流,降低有才寮排水渠道洪峰流量及水位,有利於內水排出,有效減輕有才村村落淹水災情,作為有才寮排水完成整治前之替代方案。

為持續推動有才寮排水整治,經濟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六批次治理工程核定「有才寮排水有才村段治理及有才橋1改建工程」,並經雲林縣政府委託第五河川局(以下簡稱五河局)代辦。該工程核定總經費3億1,600萬元,其中工程費2億9,600萬元(中央補助2億7,872萬元,地方配合1,728萬元),用地費2,000萬元(中央補助1,340萬元,地方配合660萬元);工程內容為排水改善約1,500公尺,及有才橋1含引道改建。

五河局已於112年3月22日完成期初審查,嗣於5月29日召開期中審查完成設計方案,原則採生態綠化型式護岸,部分渠段依地方需求配置坡面工;另於堤前植生綠化,預留綠帶及口袋公園,增加綠覆及植生補償。後續將再與在地民眾溝通,並同步辦理用地取得及工程測設;預計112年底辦理工程發包作業,114年6月完工。現況渠寬23~25公尺將拓寬為29~30公尺,可提高有才寮排水通洪能力,減輕有才村段淹水情形,賡續完成有才寮排水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