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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局辦理利衝及財申法講習,落實陽光法案精神第一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549期/ 發布日期:112/07/21

第一河川局(以下簡稱一河局)為提升機關人員法學素養,使同仁辦理補助、採購等業務,及依法規申報財產時,增加執行前揭作業相關法律規範之認知,於本(112)年4月25日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財產申報法講習,特別邀請苗栗縣警察局政風室林秋蓮主任授課,說明利益衝突應迴避情形及資訊公開、身分揭露等作為程序,透過講座淺顯易懂的詮釋,並與現場學員互動問答、意見交流,透過本次法令講習,得以深植陽光法案精神,使相關人員遵守法律規範,瞭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財產申報法應有之作為,以免疏忽而誤觸法網。

一河局局長董志剛表示,機關掌管宜蘭地區中央管河川流域規劃治理及管理,除了維持生命財產安全與保障的水利設施外,更致力結合公私部門,地方政府及公益團體力量,營造切合在地條件的親水環境。機關員工在執行相關採購、補助業務上,更需善盡職責義務,對於遇有利益衝突要迴避情形時,需落實正當程序,是同仁皆需瞭解的重要課題,希望藉由本次專案宣導講習,能提升員工的法律知識及廉能操守,建立公義效率且讓民眾信賴的廉能政府,樹立機關「乾淨、透明」之清廉形象,以符民眾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