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建構用水回收率查驗制度,協助企業落實誠信永續經營保育事業組

  發刊期數:第0551期/ 發布日期:112/08/04

為推動產業節水及強化企業水資源應變韌性,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所推動之耗水費徵收政策,已於今(112)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於枯水期使用水量達一定之企業收取耗水費,此項政策雖可能增加部分企業之用水成本,但企業仍可藉由取得優惠費率(使用地下水無優惠費率)、減徵或抵減相關措施,如提升用水回收率、使用再生水或投資節水設備等方式,減少所需要繳納的耗水費。

企業若要取得優惠費率,則要提升自身用水回收率並達到同業標準、或超過同業標準,且用水回收率必須經過第三方單位查驗並認可,才可分別取得2元或1元的優惠費率。然為確保企業執行用水回收率盤查或數值計算之相關程序與數據品質,均經過一定規範進行查證與認可,本署亦已同步發布「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指引」做為查驗用水回收率之方案,未來業者欲提出用水回收率數字做為取得優惠費率依據時,其進行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均須委由本署認可之查驗機構執行。而目前本署已公告20家以上指定查驗機構,可協助業者進行用水回收率查驗並取得優惠費率。

為順應世界各國政府行政之趨勢,提高政府效率以達為民服務之目的,又近年來國內民間認/驗證體系發展趨於成熟,且對於環境相關議題或指標確查證能力已逐步建構完整,為有效運用豐沛之資源並結合耗水費政策推動,於政策研訂時即已著手規劃並評估與第三方公正單位合作,辦理用水回收率查驗等相關工作。又近年來國內推動政府機關精簡人力政策,雖然主流趨勢是希望公務體系人力精緻化,然在國家永續發展前提下,新法案或政策仍需持續不斷地改革及推動,致使公務機關推行業務的類型更加多元化,因此可預期政府機關業務範圍將持續擴大,且所需專業領域知識及複雜度將逐漸增加。然於有限人力下仍需要推動國家發展相關政策。委由第三方機構協助政府辦理相關稽核查驗業務的作法,儼然成為政策推動的趨勢之一。

透過國內認證機構與國際接軌之認證平台,可提供權責機關與企業足以信賴之驗證結果,另外企業也可透過標準、規範及符合性評鑑方法皆一致之基準下,通過相關國際標準之驗證而使產業的產品品質或管理能力足以被世界各地機關(構)進一步認可;對於政府機關而言,驗構機構(CB)可協助政府提供產業相關施政工具的推動,並進行具有一定品質的驗證服務,透過驗證或查證的過程,使得政府得依提高施政品質、有效推動政策法令、加速產業升級(提升企業品質)、鼓勵企業揭露營業資訊,進而加速企業ESG價值鏈的提升速度,共同創造良善的企業經營環境並強化國際競爭力用以接軌全球市場,施政結合認驗證制度之推動架構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