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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水利署風險管理作業綜合企劃組

  發刊期數:第0556期/ 發布日期:112/09/08

為掌握可能影響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施政目標無法達成之內、外部風險,本署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第5點規定(以下簡稱風險管理作業原則),成立「風險管理專案小組」(以下簡稱專案小組,其組織架構如圖1),辦理風險管理工作(包含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

風險管理步驟

依據風險管理作業原則第7點規定,風險管理步驟為:建立背景資料、辨識風險、評估風險、處理風險、監督及檢討、傳遞資訊、溝通及諮詢(如圖2),持續掌握可能影響機關施政目標無法達成之內、外部風險,並適時採取相關管控及作為。

風險評估及處理

參照「風險容忍度」標準,以風險值R=2以下之低度風險為風險容忍度,超過此限度之風險均予以處理。(風險判斷基準及其風險容忍度如圖3)
112年度辨識24項風險項目,其現有風險等級及風險值,與風險判斷基準比較,建立現有風險圖像(如圖4),其中,低度風險13項、中度風險9項、高度風險1項及極度風險1項。
     在現有風險對策下,原有1項極度風險、1項高度風險及9項中度風險,經研提新增風險對策後,風險值可降低,並以已降低之殘餘風險值建立殘餘風險圖像(如圖5)。舉例說明,風險項目項次1「降雨不足造成民生及產業用水吃緊。」,風險值R=9,屬極度風險,經新增風險對策∶1.研擬2023年穩定南部供水抗旱計畫,強化南部地區供水韌性及籌應緊急抗旱水源。2.百年大旱後已檢討全國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持續強化各地多元水源、區域調度、科技造水及供需管理,可提升供水韌性,降低風險。3.針對風險情境,如須採取分區供水,對於管線末端及高地地區復水時間較長地區,將優先蓄滿鄰近清水池,或採提早送水方式因應。風險值可降低R=4,屬中度風險。

監督及檢討

目前已完成112年度「風險評估及處理彙總表」及「風險圖像」、「內部控制制度」等重要工作,並請各組室持續依風險管理作業原則第12點規定,監督風險管理過程進行狀況,隨時監督風險環境之變化,留意新風險之出現、隨時監督已辨識之風險及提出必要之警示。

112年7月13日112年度風險管理專案小組第2次會議就是否新增風險項目、內部控制缺失及興革建議追蹤表、內部稽核項目、自行評估單位進行討論,將持續依據風險管理作業原則及「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規定,追蹤內部稽核報告之興革建議辦理情形,及辦理112年度內部稽核與自行評估工作,檢討風險項目,監督風險變化情形,檢討風險對策之有效性及風險處理步驟之正確性,以合理確保風險管理持續有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