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12年6月27日院臺忠字第1125012968號函頒「112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國家防災日核心演練日期訂於9月21日(星期四)實施,地震與海嘯情境設定為9月21日9時21分,苗栗縣政府東北東方19.5公里處(苗栗縣南庄鄉),位於新城斷層發生芮氏規模6.9地震(東經121.0度、北緯 24.64度),震源深度6.5公里之地震,主要影響臺灣北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配合國家防災日辦理水利設施因應地震作為演練,依據地震情境,桃竹苗地區水利設施損壞,由本署及所屬(水資源分署、河川分署與水庫單位等)共同辦理水庫、河海堤、水電與在建工程地震查通報演練作業,並視地震受災情形判定其危害程度及採取對應之應變作業,結合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與防汛護水志工協助巡視社區環境、各項水利設施及公共設施,驗證相關應變機制,有效降低災害損失。
本次活動項目包含「演練情境簡報」、「高司演練」、「綜合討論」等項目,高司推演以「新城斷層發生芮氏規模6.9地震」為情境,地震發生時立即由水利署業務組室聯絡水庫單位即刻赴現地巡檢並回報,規模及震度達特別檢查標準之水庫單位接續辦理特別檢查,如發現異常,即刻辦理改善,並將檢查結果及改善情形於10日內函報經濟部備查。河海堤震度達5強以上,將依「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由河川分署依程序完成不定期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函報本署轉陳經濟部備查,檢查後如發現有缺失時,即辦理適當之修護或改善。
演練過程分成災中應變及災後復原二大項目,由本署、北區水資源分署、中區水資源分署、第二河川分署(以下簡稱二河分署)、台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與二河分署防汛護水志工等單位參演,其中二河分署緊急應變小組巡防分組同仁進行地震後巡檢作業並同時使用一呼百應通報防汛護水志工啟動現地巡察作業,演練當天由各單位報告外,並同步播放事先預錄之各項應變作,以掌握整體應變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