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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建構用水回收率查驗能量,鼓勵企業落實節水改善保育事業組

  發刊期數:第0572期/ 發布日期:112/12/29

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推動耗水費政策,正向鼓勵企業積極落實節水改善,如用水人之用水回收率達該行業基準區間,提具經第三方查驗後核發查證聲明書,可享有更低費率。爰此,本署已公告25家指定查驗機構,自111年11月起至112年10月底止,合計辦理13場次用水回收率查驗教育訓練,共完成800名以上合格查證員教育訓練,加速建構查驗能量以滿足用水人之查驗需求。

為完善用水回收率查驗實務工作、要求評估方式及查驗結果更具一致性的標準,並提供第三方查驗機構可依循之用水回收率查驗準則,訓練課程首先以耗水費徵收政策導入,帶入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並針對產業節水績優案例與相關水回收再利用實務做法進行技術說明及分享,綜整不同產業用水特性可行之常見節水措施,使得查驗人員學習用水回收率查驗方式及相關要求事項,提升更多須具備之節水與產業特性相關知識。

當日課程結束後也須進行測驗且訂有合格門檻分數,測驗內容包含用語與定義、用水回收率查證作業及用水平衡圖繪製等項目,透過測驗結果檢視學員是否已具備基本用水回收率查驗相關知識,以利實際執行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時,可符合查驗指引相關程序、要求事項及查驗方法,後續年度亦將規劃辦理人員複訓課程,將增加用水回收率查驗實務工作所遭遇問題或案例探討,進而結合查驗實務作業及原理論述,促使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及配套措施更加完備及具有一定可靠度,積極並持續地推動耗水費徵收政策,讓用水回收率對於企業不只是用水效率高低的成果展現,更能展現對環保永續等外部形象之實質努力成果,逐步落實用水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