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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管水利建造物安全檢查教育訓練第二河川分署

  發刊期數:第0573期/ 發布日期:113/01/05

依據「經濟部水利署辦理防水洩水建造物檢查作業要點」及「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第二河川分署(以下簡稱二河分署)需辦理轄管鳳山溪頭前溪中港溪後龍溪四大水系、五條中央管區域排水及桃竹苗一般性海堤定期及不定期水利建造物檢查。

依據檢查工作之成果如有堤身裂縫、坑洞、沉陷、變形等異常狀態,視需要辦理非破壞檢測如透地雷達等進一步掌握堤防損壞程度,以利進行水利建造物維修補強工作,以達到河防安全之目的。

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水利署已完成修正草案,二河分署為使同仁更加了解各項檢查內容,業於去(112)年10月31日舉辦教育訓練,課程為「防水洩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修訂與檢查表填寫操作」及「防水洩水建造物維修補強方式及案例說明」,透過詳細解說表格填寫操作及實務的修復課程,讓同仁對於修正後之規定更加清楚,並了解維護、維修與補強之間的不同,對於大家最想了解表格修正後,填寫需再更細心的部分重點如下:

1、過去每個紀錄點填寫一張,現在為一個設施名稱填寫一張表單,而排水設施以1,000公尺至少填寫一張檢查表單為原則。

2、過往檢查表單分定期及不定期檢查表單各一種,現在合併為一種,檢查結果依檢查表所列分為立即改善、注意改善、計畫改善、持續觀察及正常。

3、過往檢查表單為定性的描述,未來建議增加量化的數據,以做為後續可能熱點分析、可靠度分析、剩餘壽命評析之用;各構件損壞等級(D值)共分為5級,分別為:良好(0分)、尚可(1分)、輕微(2分)、差(3分)、嚴重(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