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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空間發展藍圖,擘劃各縣市整體水環境之願景河川海岸組

  發刊期數:第0486期/ 發布日期:111/05/06

水利署於110年8月9日核定補助縣市政府辦理水環境改善空間發展藍圖規劃案,並於110年9月17日函頒「縣市水環境改善空間發展藍圖規劃參考手冊(草案)」,提供縣市政府辦理水環境改善空間發展藍圖規劃作業之依循;其目標為使「水環境改善空間發展藍圖規劃」作為各縣市水環境改善之上位空間指導,促使各案件推動都能更貼近恢復河川及海岸生命力,與周遭環境充分整合,實現整體規劃願景,對齊各單位資源,確保資源投入發揮最高效益。

水環境空間發展藍圖係遵循「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精神,以縣市行政空間為規劃範圍,針對河川、區域排水、水圳、海岸、湖泊、埤塘、濕地滯洪池、養殖專區等水域空間進行盤點及調查,分析水環境面臨之課題及其具備之潛力,並導入溝通平台、強化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凝聚共識,以利研擬水環境整體發展願景、目標、策略、方案;並將繪製空間藍圖,擬訂「縣市水環境改善空間發展藍圖」,藉由短、中、長期行動計畫循序推動,改善河川水質、水文、河相、生物棲地等。藉以扣合國土計畫與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實踐「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以生態保育或生態復育等措施,利用水域生態系統所提供之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解決社會挑戰;在提升生物多樣性的同時,找回人與水的親密關係,營造人與自然之平衡關係,建構國家藍綠基盤,為民眾提供生態系統服務。

  • 圖1 整體空間發展藍圖規劃作業流程圖圖1 整體空間發展藍圖規劃作業流程圖

水利規劃試驗所計畫於今(111)年4、5月間辦理3場共學營,以共學方式協助縣市政府掌握藍圖規劃執行方式,於水環境空間規劃上更具整體性及符合藍圖規劃精神與內涵;預計於下半年辦理縣市政府執行服務及訪談作業,建立諮詢管道,並蒐集及彙整縣市政府規劃單位執行過程遭遇之問題與回饋意見,協助解決實務操作上遭遇之困難,確保執行成果更符合規劃參考手冊之要求。

  • 圖2分區空間藍圖(參考範例)圖2分區空間藍圖(參考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