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處偏遠無自來水地區之民眾用水水源多為山泉水或地下水,為採自行取水或接用簡易自來水。接用簡易自來水部分需由民眾自行組織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興辦簡易自來水系統,並維持正常營運,以提供當地民眾日常用水需求。目前全臺簡易自來水系統截至112年12月共計869處(圖1) ,供水戶數7.4萬戶,供水人數23.9萬人,系統每日供水量約8.7萬CMD。
然而這些地處偏遠環境劣勢且近年極端氣候影響加劇天災頻繁,致簡易自來水系統管線及設備多已老舊不堪使用,且囿於地方縣市政府財力有限,故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改善上述無自來水地區之民眾用水問題,專案補助各地方縣市政府辦理「簡易自來水系統改善工程」,含水源頭取水口建置或修復、蓄水池建置及輸水導水管線汰換等工項(圖2~4) ,以協助解決民眾用水安全及需求。106年起至112年補助經費高達約計有9.1億元,受益戶數約2.8萬戶,成效顯著。
未來本署將持續編列相關補助經費,以期能持續確保偏遠無自來水地區之民眾用水無虞,並藉由整體簡易自來水系統之改善,提升系統供水品質以確保用水安全性,維護民眾用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