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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0403花蓮地震,水利署啟動防水洩水建造物不定期檢查作業河川海岸組

  發刊期數:第0594期/ 發布日期:113/05/31

113年4月3日上午7點58分花蓮外海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水利署第一、二、三、四、九、十河川分署轄區內震度已達水利建造物安全維護手冊所訂定之啟動標準,隨即進行轄管水利建造物不定期檢查作業;檢查結果僅3件輕微受損需辦理改善,已於四月底前全部完成改善,以維護河防安全。

依據「防水、洩水建造物檢查、複查及評鑑與水防道路橋梁檢測、督導考核及評鑑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各河川分署對轄管建造物檢查工作辦理不定期檢查,其結果應於事件發生後七日內函報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並由本署依「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第23條第3項規定,於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報經濟部備查。

本次不定期檢查結果業函報經濟部備查,經統計計有第四河川分署漢寶海堤南段、王功海埔地海堤及第九河川分署南濱堤防等3件列為計畫改善,受損部分主要為堤頂、堤前坡、伸縮縫等處有裂縫情形,其餘皆為正常;該受損部分已於四月底前全部完成改善。因汛期將至,本署將持續督促各河川分署做好防汛前整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