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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昇水利人員法律知能  第四河川局辦理廉政教育訓練

  發刊期數:第0074期/ 發布日期:103/06/13

提倡反貪腐與廉潔概念為水利署第四河川局所持續推動的廉政工作重點,為強化機關員工同仁瞭解職務身分應有之法律認知與自我要求,每年至少辦理2次廉政教育訓練,本年5月15日即舉辦103年度第1次廉政教育訓練。

本次訓練課程由白烈燑局長親自主持,並特敦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林漢強主任檢察官擔任講座,以「刑法瀆職罪與貪污治罪條例介紹及案例解析」為主題進行介紹解說,講習內容針對「公務員發生貪瀆案例」、「公務員的法律責任」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作介紹,內容深入淺出搭配實際案例與情境說明,並配合課程進行有獎徵答,參訓員工同仁皆踴躍回答,並有員工就法律問題提問,林主任檢察官均詳細說明解答與討論,反應相當熱烈,深獲與會人員共鳴。其中林主任檢察官更舉出法官貪瀆弊案,不但身敗名裂損害公務員廉潔形象,也使民眾對公務員清廉度與誠信產生質疑,希望參加講習人員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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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期望藉由持續辦理廉政教育訓練,讓機關員工更瞭解相關法令規定的內涵,防止因不諳相關法令而觸法,對不當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應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報備與登錄,引導員工貫徹依法行政的原則,使機關員工同仁執行職務,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共同努力提升國民對政府的信任與支持,進而達到「乾淨政府、廉潔家園」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