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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不是選項是我們的共同責任第十河川分署

  發刊期數:第0612期/ 發布日期:113/10/04

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協助所屬及所管機關強化資通安全防護工作之完整性及有效性,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經濟部及所屬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稽核管理要點」,每年選定所屬及所管機關(以下簡稱受稽機關)辦理資通安全稽核作業。

第十河川分署(以下簡稱十河分署)為資安責任等級C級機關,本署於113年7月29日赴十河分署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進行資通安全稽核作業,本次稽核作業由資訊室劉科長文龍率領本署各所屬機關、國家資訊基礎建設產業發展協進會之資安專家擔任稽核方;十河分署為受稽方,由資安長楊副分署長連洲率各科室相關人員出席並邀集核心系統維運團隊參與。稽核基準與項目依據內容為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其子法、受稽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經濟部能源及水資源領域工業控制系統(Industrial Control System, ICS,以下簡稱工控系統)資安防護基準等,規劃稽核項目,藉由策略面、管理面及技術面3構面之實地稽核,採文件紀錄資料查核、人員訪談及現場查驗等方式進行,藉由稽核發現事項協助十河分署持續強化資安防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