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能政府、透明臺灣」是政府重要施政目標,近年政府積極制定完善的陽光法案,有效補強各項行政倫理規範之不足。經濟部為強化相關人員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利益衝突迴避法等法規之認識,藉以凝聚共識並落實陽光法案之推動,爰規畫北區、中區及南區共計3場宣導課程,並由水利署執行中區場次宣導。本活動於今(113)年6月20日假第三河川分署(以下簡稱三河分署)辦理,由分署長張稚煇擔任主持人揭開序幕,宣導會特聘監察院講師吳志鵬及王涵瑛擔任講座,與會單位包括經濟部中部地區所屬機關及國營事業機構、經濟部暨所屬機關(構)監管之財團法人及與經濟部所屬機關(構)交易或補助之非營利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等,共計109人次參加。
為增進與會學員對陽光法案的了解,本次宣導內容分為「利益衝突迴避法規與實務案例解析」及「財產申報法規、授權作業及經濟部暨所屬機關(構)常見錯誤態樣」二個部分,其中,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架構分為公職人員、關係人、利益衝突迴避、假借職權與關說請託及交易補助之禁止與例外等5大項,講師以深入淺出的方式為學員解說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輔以裁罰實例導入利益衝突迴避法實際運作情形;而財產申報宣導則以實務案例解析方式說明法規到現行申報流程,引導在場學員了解誠實申報財產之重要性,並重點說明財產申報及授權時應注意事項。最後並以有獎徵答與學員互動,學員反映熱烈,宣導成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