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各縣市政府對水環境改善的持續投入,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於113年9月30日舉行「第四屆全國水環境大賞」頒獎典禮,鼓勵各縣市政府以良性競爭促進宜居水域空間的創造。
本屆共有8個縣市政府提報21件案件參賽,評審結果由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雲林縣、高雄市及花蓮縣政府共11件傑出案件獲獎,涵蓋「水漾生活獎」、「樂活生態獎」、「有氧淨化獎」及「公私協力夥伴獎」等四大類獎項。
其中,高雄市政府獲得「水漾生活獎」特優,桃園市政府則憑藉「有氧淨化獎」特優成績,彰顯其在水質淨化上的努力與成就;至於雲林縣政府則在「樂活生態獎」及「公私協力夥伴獎」兩類獎項中表現優異,展現其水環境管理成果。
本屆獎項由本署賴建信署長頒發,期許各縣市政府未來在創造優質水域空間的同時,持續加強維護與管理,確保水環境的永續發展。當天得獎機關也分享了他們的推動經驗,作為其他縣市政府未來推動水環境改善的借鏡。
獲獎名單如下:
1.水漾生活獎:
特優:高雄市政府-「內惟埤生態園區水環境營造計畫」
優選:新北市政府-「淡水河五股蘆洲沿岸水環境整體改善計畫」
佳作:新北市政府-「樹林區柑園河濱公園水環境再造計畫」
佳作:臺中市政府-「筏子溪生態綠廊營造計畫」
2.樂活生態獎:
優選:雲林縣政府-「雲林溪上中下游段整體水環境景觀工程」
佳作:新北市政府-「大窠坑溪水環境營造計畫」
佳作:花蓮縣政府-「洄瀾灣流水環境改善工程」
佳作:新北市政府-「碧潭堰改善暨周邊環境營造」
3.有氧淨化獎:
特優:桃園市政府-「大漢溪上游埔頂排水水環境改善計畫」
4.公私協力夥伴獎:
特優:雲林縣政府-「雲林溪上中下游段整體水環境景觀工程」
佳作:花蓮縣政府-「洄瀾灣流水環境改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