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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財產檢核開跑啦,資料建檔不疏漏

  發刊期數:第0041期/ 發布日期:102/10/25

  水利署經管的土地面積龐大,且散布遼闊、位置偏遠,因而衍生管理上諸多問題。為確實掌握土地使用現況,落實公地公用,杜絕占用,除資料建檔不疏漏外,並於每年辦理財產檢核,以防止不當得利情形及確保徵收價購土地完成產權之移轉登記。

  依「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規定,管理機關應設國有財產資料卡及明細分類帳,就所經管之國有財產,分類、編號、製卡、登帳,並列冊層報主管機關。故對於徵收、撥用、接管、土地第一次登記或被撥用、移交及因地籍逕為分割、重測、重劃等原因而產生地籍異動、產籍量值變動,各水資源局、各河川局水利規劃試驗所及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均建立電腦檔案資料,以利產籍管理。

  為落實本署水利用地之管理,爰每年對附屬單位之財產業務查核列為重點項目,並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及「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實地訪查計畫」規定,各所屬機關應每月、每季提送產籍異動資料報署彙整,本署亦配合國產署相關規定,每年至各所屬機關辦理國有財產實地訪查及稽核管理,以確保產籍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