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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臨近河川水域活動時 請更加注意安全

  發刊期數:第0085期/ 發布日期:103/08/29

水利署為防護民眾在臨近河川水域活動時之安全,配合衛生福利部防制兒童及少年事故傷害,已於所轄管河川中常發生溺水危險河段設立「水深危險」、「請勿潛水、游泳」等標示牌計813面,及「水域安全宣導」牌360面,合計1,173面。

河川局在辦理經常性河川巡防時,倘有發現不堪使用或標語不夠明確及新危險河段或溺斃事件曾發生地點時,將優先更新或加裝警示標誌,且各河川局亦採定期或不定期派遣駐衛警察於河川巡防,對於發現有兒童及青少年於危險河段逗留時,亦將立即勸離以維護其安全,後續亦將配合內政部及教育部等相關措施,協助加強相關宣導及防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