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維護,一直是受到水利主管機關的重視,在地方政府亦是如此,由地方政府每年都編列費用辦理轄管
排水的維護及清淤即可見。但部分地方政府管轄的
排水末段常匯入
中央管河川,
排水一旦進入經公告的
河川區域範圍,主管機關即變更為
水利署各
河川局。
水利署各
河川局主要工作目的為
防洪及抗災,
排水進入
河川區域後如果淤積,將影響
河川的
防洪功能及需求。爰此,
水利署訂定「排
水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管理機關為辦理
河川區域內之
排水路通水斷面之疏濬或其他維護工程,得請
河川管理機關協助辦理之。」,即如
排水末段(
河川區域內)有淤積情事時,可請
河川局協助,以避免影響
排水功能。
河川區域內
排水清淤任務,看似簡單,其實艱鉅。每逢遭遇強降雨,
河川水位抬升,
河川水位高過
排水末段水位時,將引發迴水,除
排水之水無法流入
河川外,更會在
排水末端造成嚴重淤積。因此,
河川區域內的
排水維護及清淤,可以說是整條
排水最難執行的部分。
圖為高雄市的大樹
排水匯入
高屏溪處(
高屏溪河川區域內),分別為施工前及施工後,
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由
排水維護之開口合約派遣機具,雖作業天數僅約一週,但明顯加大
排水通水斷面,以
改善排水,藉以保護
排水下游週邊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