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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對於未繳納罰鍰及使用費之處理作為
當人民因各種因素,被開處行政罰鍰或要求依限繳納的費用未繳時,行政機關應採取哪些應有的作為呢?因其類型複雜多樣,尚無法一一列舉,本次就通案性標準作業程序予以說明。
民眾(義務人)對於政府機關應繳納費用(含罰鍰及使用費)逾期未繳時,原處分機關將向權管財稅單位函詢義務人財產,之後檢具相關資料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其名下財產;期間,倘行政執行機關查無義務人財產,將會核發原處分機關該義務人之債權...
標題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問答輯-飲宴應酬篇
法律小學堂:關於行政文書送達二、三事
【重要法令宣導】遺屬金案件-遺屬年金之排除對象(支領政府預算之定期性退離給與)
行賄行不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15條:賄賂國家公職人員】
水利規劃文物館重新開張囉!
廉政歷史小故事
修正河川管理辦法 增加簡政便民措施
生態檢核向前走-九河生態檢核機制研擬及教育訓練
法律小學堂:法人與行為人行政罰簡介-以違反水利法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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